根据龙岩市委关于推进“才聚龙岩”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计划在面向厦门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选优生招聘范围,面向39所高校选拔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到龙岩工作(以下简称“选优生”),为龙岩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储备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公告如下:
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为39所高校(附件1)2024届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高考招生时与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校区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同时,引进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引进。
1.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享受龙岩市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八级管理岗位收入待遇,博士挂职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挂职任科技副乡镇长),硕士挂职任乡镇党委委员或科技副乡镇长。引进满3年考核合格的,综合考虑选优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及个人意愿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博士、硕士分别按照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安排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任职。加强对选优生的跟踪管理和指导服务,对工作表现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加大培养使用力度。
4.在住房保障、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具体政策参照《龙岩市选拔引进省内“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引进程序及方式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资格评分、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引进对象、聘用的程序进行。
8.聘用。选优生报到后,由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办与选优生签订引进合同,使用市“人才编制周转池”编制聘用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引进期为五年,试用期不超过一年。选拔引进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若主动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优生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其他事项
1.对考生不收取报名费用。
5.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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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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