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和人才引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1年赴其他省市高校招录(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1年赴其他省市高校招录(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新疆统战、民宗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定于202168日至15日,赴北京、湖北、陕西、四川和云南等地高校举办专项招录(聘)会。

一、招录(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达不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的。

2.不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4.报考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已进入考察环节拟被录用的。

二、招录(聘)时间、地点

(一)第一组:北京、湖北、陕西

1.武汉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

2.北京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0日上午9001200

地点:北京大学

3.中国人民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0日下午150018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中央民族大学专项招聘会

时间:20216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中央民族大学

5.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专项招聘会

时间:2021611日下午15001800

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6.陕西师范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5日上午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3.西北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5日下午15001800

地点:西北大学

(二)第二组:四川、云南

1.四川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8日上午9001200

地点:四川大学

2.西南民族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8日下午15001800

地点:西南民族大学

3.云南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0日上午9001200

地点:云南大学

4.云南师范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0日下午1500180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

5.云南民族大学专项招录(聘)会

时间:20216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云南民族大学

三、招录(聘)对象

其他省市高校应历届毕业生,符合招录(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应聘。

四、招录(聘)岗位

全区各级统战、民宗部门工作人员共计17名(详见附件)。

五、招录(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录程序

1.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参加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招录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填写报名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现场报名时,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

2.资格审查。要落实资格审查主体责任,重点审查参加人员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历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到笔试环节。

3.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社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单独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等程序。

对没有进入面试环节的,根据职位招录情况,征求报考人员个人意愿,进行自愿调剂。

4.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社厅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并计入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按照招录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综合运用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有关方面情况介绍等方法,切实考准考实。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社会信用记录查询。

7.公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二)招聘

1.招聘方式。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专项工作组与应聘人员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引进人才招聘意向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三方协议》。

2.招聘程序。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参加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填写报名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现场报名时,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

资格审查。要落实资格审查主体责任,重点审查参加人员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历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到笔试环节。

考核。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共同组织。采取面谈、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谈要求。由专项工作组在所在大学进行。

面试要求。根据报名和面谈情况,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按照招录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招聘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综合运用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有关方面情况介绍等方法,切实考准考实。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察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社会信用记录查询。

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因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相关保障

到乌鲁木齐参加专项招录(聘)笔试、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的在乌鲁木齐的食宿、往返交通费用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按往返火车卧铺的标准进行报销)。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进行实名登记,并保持安全距离。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现场工作人员将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劝诫,要求拒不配合人员立即离开活动现场,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请参加人员及时关注招聘活动所在地和各高校疫情防控要求。

八、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成绩、荣誉证明等其它资料。历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二)已确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人员,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按照通知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政策咨询电话:

第一组(四川、云南等地高校)         13579983566

第二组(北京、湖北、陕西等地高校)王新民  18699198810

 

附件:1.其他省市高校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其他省市高校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赴其他省市高校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赴其他省市高校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扫描分享

扫一扫分享本页